題:
不想取綜緩
Wing Tse
2006-10-29 09:27:13 UTC
我有一個朋友,他她己離婚亦有三個子女,前夫因為薪金太低,政府判他只須比一元的膳養費,我的朋友只好取綜緩獨力照顧三名子女,但現在知道他前夫已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,可否不領取綜緩金,而要他前夫支付膳養費呢?
一 回答:
Chow
2006-10-29 09:33:27 UTC
可以的, 當日政府判他只須比一元的膳養費是因為考慮佢當時入息, 所以你朋友可以申請review膳養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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